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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梅 军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紧紧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依法决策、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加快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1.坚持区级统筹推进。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区政府区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区长负责各自分管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调研、一线督办等方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涉法事务处理、重要案情研判等方面工作,按照分管领导协调、专题会议部署、政府常务会议定的三个层级模式,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三报告”制度,主动将依法行政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

  2.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年初,结合《2017年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了《西陵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责任部门,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年底不搞集中检查,强调痕迹管理,依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记载进行打分评判。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结合当前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征收征迁、互联网金融等热点问题,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发挥了区政府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针对征收征迁工作中存在的程序问题,通过鲜活的案例剖析教育,有效促进征收行为的法治化水平。

  4.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法治示范点创建,投资30万元建成5处体验式法治文化景观,果园路社区、解放路社区“法务网格工程”成为全省试点。组织辖区单位申报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共征集上报法治人物11个、法治事件2起,一批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省、市表彰。

  (二)提高决策水平,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1.严格依法科学决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区政府常务会议质效的通知》,制定了《重大决策流程图》,强化议事决策的前期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使会议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依法的基础之上。严格落实《西陵区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和《西陵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做到决策过程资料完备、决策程序合法到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行为风险点信息采集,共收集24个单位38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85条,有效防范和规避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突出法制审查实效。区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17年,拟上会讨论的政府决策事项全部出据了法律审查意见。强化区政府重大改革事务的法制保障,今年以来,在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区政府法制办及政府法律顾问团深度参与,提供改革法律问题清单,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完善法律顾问体系。结合律师专长,为15名区级领导配备了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区政府与辖区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法律顾问协议,聘请律师作为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加各类会议129人次,出具法律意见200余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全面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街道法务指导中心、82个社区(村)法务工作站、792个法务网格“四级平台”,82名专职律师进驻82个社区(村)担任法律顾问。

  4.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今年8月,按照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我区现行有效的2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废止文件3份,拟修订文件1份,其余继续有效。

  (三)规范权力运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优化

  1.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企业办事的“堵点”、消除群众感受的“痛点”。开展街办行政职权事项清理,编制街办权力清单114条,对应的责任事项593项。对25个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清理,新增审批事项2项,调整1项,取消7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调整9项。清理调整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15项。开展“一次办好”清理,全区34个部门清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中“一次办好”事项170项, 发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46项。

  2.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各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着实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全区25个部门认领事项216项,并通过编制和审核。将网上办事的前端和出口统一到政府门户网,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目前,政务网络已做到区直部门、街道、社区全联通,为全省“一张网”打下了坚实基础,可实现与省、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3.强化行政审批监管。加强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编制了《西陵区区级随机抽查事项目录》,确定区级随机抽查事项66项,及时组织开展“全省双随机系统”应用培训,指导、督促18个部门实现网络平台“随机抽取”,开展双随机抽查80次,涉及抽查事项59项次。加强“红顶中介”专项检查,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政务服务部门对发改领域涉及审批中介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第一轮、第二轮“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回头看”,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推进7个部门应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和监管。

  (四)强化执法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严格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2017年,为全区19名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组织区安监局、 区卫计局等单位39名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到90%;为强化执法监管,配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区还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管中心,进一步增强监管力量;区政府法制办全程参与非法炼油窝点取缔、非法蜂窝煤加工企业关停、东门外正街历史违建整治、江边噪音污染整治、黄河路油烟污染整治等一系列涉及民生和生态环保的重大执法行动,强化执法过程监管。

  2.开展执法专项治理。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我区于今年4月启动了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问题进行自查,认真梳理历史积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全区5个参与专项治理的单位共发现1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律基础知识和部门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印发学习资料千余份。针对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将法官、律师、专家“请进来”,现场答疑解惑,开展执法业务指导,结合具体案件“走出去”,让行政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从每一个具体行政诉讼案件中接受现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加强层级监督,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

  1.接受人大监督。7月,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10月,开展了“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全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的情况依法开展监督,督促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有效维护食品安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2.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西陵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AB角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17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应诉率达到80%以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尊重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支持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司法案件的实践,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的有效提升。

  3.狠抓案件办理。2017年,以区政府为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共计74件,区政府直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16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等类型。区政府将案件办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在证据收集中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在判决落实中有效提高法治水平,同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行政纠纷,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法律顾问制度要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法制岗位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外聘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参谋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是执法效果要进一步强化。部分执法活动在进行行政处罚后,没有进一步巩固执法效果,整改事项缺少监督落实。

  三是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征收征迁等工作中,相关程序仍存在瑕疵,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区政府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区政府领导法治建设联系点工作制度。

  二是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整合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鼓励各单位壮大自身法制人员力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和日常培训工作。坚持各单位自行培训为主,多渠道多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效果。

  五是进一步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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