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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反馈问题47】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47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38号

  西陵区纪委: 董丽婷

  电话:0717-6927614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一、反馈意见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按相关程序报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区纪委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清单,进一步深入调查,进行责任追究,追责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三、工作成效

  1、对区环保局开展巡察工作,督促区环保局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领导,推动环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将区环保局纳入2017年政府部门履职尽责被督促检查部门,2017年底督促其对公开承诺的五个方面事项,全面整改到位。

  3、配合上级调查组,对一起环保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对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办力度。

  2、认真参与环保事故调查,对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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