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35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育才路21号西陵区发改局
联系方式:
区发改局: 向伟民 电话:0717-6926623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2日
一、反馈意见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空间管控,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格准入标准,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制定宜昌市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2、严格沿江化工项目建设准入制度,沿江1公里范围内坚决杜绝新上化工项目,沿江1公里外的化工企业和项目,加大监测和治理力度,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三、工作成效
1、制定了《西陵区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西陵段)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2、积极牵头西陵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大力推广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在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时,坚决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产业准入等相关要求,抓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杜绝违规新上重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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