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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反馈问题39】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39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西陵区黄河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2室

  联系方式:

  区环保局: 周琳 电话:13227265238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一、反馈意见

  建立完善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注重断面水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进一步落实生态补偿,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考核等机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推进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2、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

  3、推进黑水体整治工作

  三、工作成效

  1、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0万元,每年争取环卫专项资金24万元,同时每年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与桑德环卫有限公司开展BOT合作,正式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全域建设改造标准化垃圾清运装置89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初见成效,有效防止了垃圾随意倾倒及农村垃圾转运困难等问题。

  2、乡一级河库长制正式启动,将辖区各河流、水库纳入日常巡查范围,明确了乡、村两级河长、库长人员和职责,建立了日常巡查工作机制。针对沙河水系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筹资11万元,对所有养殖户进行了关停处理,并与养殖户签订了不再养殖承诺书,对规模较大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拆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河长、库长人员和职责,建立了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2、继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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