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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反馈问题41】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41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翁家堰15号西陵区经信局

  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 刘婷婷 电话:0717-6920883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一、反馈意见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加强产业发展、流域开发等规划环评工作,切实发挥环保优化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编制宜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环评。

  2、依法开展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环评工作。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等方面的环境管理。

  三、工作成效

  1、西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环评已达标,污染物排放均在环境容量范围内。

  2、在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规划上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等方面的环境管理,严禁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和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针对辖区工业现状,继续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评规划。

  2、按照现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评规划,对辖区项目、企业实行严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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