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43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与执法监督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献福路20号西陵区城管局
联系方式:
区城管局: 赵宝文 电话:0717-6053692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一、反馈意见
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理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切实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配合全市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宜昌市建筑渣土管理办法》。
2、2017年12月31日前出台《宜昌市中心城区弃土消纳场专项规划》,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3、合理规划布局,保障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设施用地,积极推广再生产品开发及应用。
4、健全渣土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和运输车准运许可制度。
三、工作成效
1、目前制定《宜昌市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市级部门根据安排出台相关制度。
2、《宜昌市中心城区弃土消纳场专项规划》,规划部门已出台初步方案。
3、我局在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中主要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运输过程监管今年我局共查渣土污染和渣土处置违法行为100起,处罚金额44825元。对我区的渣土处置规范化管理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
4、严格按市级部门《2017年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名录》的企业及车辆运输行为加强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长期坚持开展西陵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渣土企业管理及其运输、处置违法行为的管控。
2、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进西陵辖区弃土消纳场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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